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政策建議(二)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三、入學方式
(一)現行政策
1. 自 103 學年度起,各區至少提供 75%以上免試入學名額,並保留 0-25%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2. 中央訂定入學方式之全國一致性原則:教育部已於 101.3.14 發布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要點、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
3.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輔導小組至各區進行輔導及協助;高中高職入學審議小組審查各區作業要點。
4. 入學方式操作細節授權各區因地制宜:各直轄市、縣(市)訂定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皆須經區內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
5. 除了「免試入學」之外,民國 103 年另外兩種升學管道分別為「特色招生」與「甄選入學」。「特色招生」係指「經認證為優質的公私立高中及高職,為落實因材施教與開展學生多元智能,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發展之精神與學校特色課程教學之需要及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特色招生計畫,透過公開甄選的方式,遴選符合其性向、興趣與能力之學生,以接受學校適性化教學與輔導」。教育部多次宣導:「校校皆應發展特色,但非校校均要特色招生」。
圖3:103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入學管道示意圖(教育部)
圖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入學管道辦理流程圖(教育部)
6.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1) 各區參酌教育部所訂參考項目,訂定合宜比序項目及操作定義。
(2) 各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大致包含「學生志願序」、「就近入學」、「扶助弱勢」、「學生畢(結)業資格」、「均衡學習」、「適性輔導」、「多元學習表現」及「國中教育會考表現」等項目。
(3) 國中教育會考不得列為唯一超額比序項目,其比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加權後亦同)。
(4) 得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
6.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1) 各區參酌教育部所訂參考項目,訂定合宜比序項目及操作定義。
(2) 各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大致包含「學生志願序」、「就近入學」、「扶助弱勢」、「學生畢(結)業資格」、「均衡學習」、「適性輔導」、「多元學習表現」及「國中教育會考表現」等項目。
(3) 國中教育會考不得列為唯一超額比序項目,其比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加權後亦同)。
(4) 得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
7. 各地區超額比序規定:
舉例 1:基北區超額比序項目
全國 15 個就學招生區中,基北、桃園、竹苗、中投、彰化、臺南與高雄等 7 區都計畫辦理特招。但基北區已確定將獨立辦理特招,其餘 6 個招生區則採聯合命題的聯招。
比序順次:
1.第一順次:由志願序及多元學習表現(均衡學習、服務學習)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加總,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2.第二順次:第一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服務學習)總積分,進行比序。
3.第三順次:第二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比序,依序為會考換算積分之總分、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寫作測驗科目。
4.第四順次:第三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志願序進行比序。
5.如經過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後,仍同分超額時,非不得已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辦理。
舉例 2:竹苗區的超額比序項目
1.竹苗區 103 年度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比例以 75%以上為原則:
當該校/科免試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方才進行超額比序,同分比序項目順序如下:
(1)各項目加總後之總分(滿分100分)
(2)均衡發展總積分(滿分 30 分)
(3)扶助弱勢分數(5 分或 0 分)
(4)志願序(按照志願順序 1~15 比序)
(5)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滿分 40 分)
(6)教育會考換算積分之總分(總分 30 分)
(7)教育會考換算積分之國文科分數(6、4、2 分)
(8)教育會考換算積分之數學科分數
(9)教育會考換算積分之英文科分數
(10)教育會考換算積分之社會科分數
(11)教育會考換算積分之自然科分數
(12)教育會考寫作測驗級分(6~1 級分)
(13)由免試入學委員會採電腦隨機抽籤決定
註1:偏遠鄉鎮國中定義為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國民中學。
註2:扶助弱勢之分數認定:學生需於國二第 2 學期前轉入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國民中學就讀。
舉例 3:中投區的超額比序項目
表 7:中投區多元比序計分表
舉例 4:嘉義區的招額比序項目
表 8: 嘉義區多元比序計分表
舉例 5:高雄區的超額比序項目
2.雄中、雄女 20%以上,其餘公立高中 65%以上。
3.公立高職 75%以上。
4.私立高中高職及進修學校 85%以上。
5.市立完全中學直升入學 30%為限,私立完全中學直升入學 50%為限。
6.依教育部政策適時調整比率。
(1)競賽表現(上限 20分 )
a. 國際性競賽前八名者或全國性競賽前三名者(9 分)
b. 全國性競賽第四名至第八名者或區域性(縣市性)競賽前三名者(6 分)
c. 區域性(縣市性)競賽第四名至第八名者(3 分)
(2) 幹部任期(上限 10 分)任滿 1 學期計 2 分
(3) 獎勵紀錄(上限 10 分)
a.大功(5 分)
b.小功(2 分)
c.嘉獎(0.3 分)
(4) 均衡學習(上限 10 分)
a.基本條件為國中健體、藝文或綜合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
b.符合基本條件單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計 3 分。
c.符合基本條件 2 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計 6 分。
d.符合基本條件 3 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計 10 分。
(5)體適能(上限 20 分)
a.單項銅牌以上每學年 3 分。
b.獲得體適能參與獎章每學年另外加計 6 分。
(6)檢定、證照(上限 20 分)
a.單項上限 10 分。
b.由各校經招生委員會決定採計項目及計分方式。
(7)具志工(志願)服務經歷(上限 10 分)
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2 分。
1. 區內之高中高職各校─須達該校核定招生名額之 90%以上。
2. 私立高中─以設籍宜蘭縣之學生為計算範圍。
(二)我們的看法
1.特色招生無限擴大
選秀派主張保留越多名額給特色招生,維持學校菁英教育政策。甚至,建議採行校中有校的能力分班教學,延續部分國中能力分班教學。其代表為明星高中家長、校長、教師、大多數出身明星學校的政府高階官員。入學方式的變革對於習慣以篩選學生創造教學卓越假象的明星公立學校,無疑是一項根本的挑戰,為確保生源品質與金字招牌,這些學校鼓吹家長會與校友組織成立反對十二年國教的倡議團體,並且在地方縣市政府召集區內各校研商免試比例時,抗拒釋出更多免試名額,使得教育部訂出的民國 103 年 75%免試政策跳票。
2.特色招生定義不明,易與升學考試混淆
雖然教育部消極勸說:「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只是方式不同,沒有優劣之別」,但當前社會風氣必然使家長與學生競相爭取 25%之特色招生窄門,反加重升學壓力。發展有特色的學校是教育多元發展的一環,但是考試入學方式卻也限制了學生發展特色的可能,淪為以成績挑選學生卻不重視性向的傳統思維。
3.限制優質學校辦理特色招生,認定惹議
除認定優質標準充滿爭議外,亦被外界批評變相為現有明星高中護航;而高職則面臨選擇免試入學則招不到適合的學生,選擇考試入學則想就讀的學生不見得能夠通過術科考試,更何況有些學科無法以考試來認定。且申請辦理特色招生審查項目列有「教學資源充足、學校評鑑優良及學生來源無虞等條件」,城市都會區學校具備較大優勢,有心辦理特色學校的私立高中職,則受限於入學方式與上述審查條件,導致無法順利招生。
4.特色招生學區劃分等同於免試入學學區
不管免試入學還是特色招生皆以「大學區」作為實施範圍。但是,如何確保劃定的15個學區中,特色學校或職業學校數量可以滿足該學區就學人數?目前的學區劃分,讓住在基隆的學生可以到新北市來就讀,致不會出現如國民中小學以小學區劃定時的「跨區就讀」問題,然而這嚴重違反了「就近入學」的精神,也與民進黨長期主張的「高中職社區化」精神背道而馳。
5.家長擔心
(1)只要繼續存在 25%或更高比率的特色(尤其是菁英)招生,家長就得為競逐這些保留名額而焦慮。
(2)入學方式複雜到沒有人懂得如何為自己的子女選擇學校;也無法預測會進入那個學校?
(3)家長、學生憂心學校放棄學習落後的學生,而且「免試」作為十二年國教確保學生學習權平等的「全免費」之外另一個重點目標,竟然未設定明確的落日條款,僅在時程上規劃民國 108 年要達到一學區內 85%的免試比率,沒有明確將免試的實施進程入法,也是讓許多家長及教師團體憂心十二年國教免試「玩假的」的原因。
6.學生質疑不是要辦十二年國民教育嗎?九年國教也沒有保留名額?也沒超額比序啊?怎麼差這麼大!。
7.補習班的態度:十二年國教,我們準備好了﹗要比什麼都可以,比越多我們賺越多!
8.教育部明顯是騎牆派:既想免除選票壓力、又想避開政治壓力,教育部決策官員,不敢得罪任何一方,遂行擺爛政策。導致全國家長與學生皆陷入十二年國民教育推動的進退兩難中。
(三)我們的政策建議
1.站穩均優質的立場:主張全面免試,特色招生僅限於各校英、數、理、體育、美術、音樂等資優與身心障礙學生。實施學校混合編班、部分科目分組教學,如此,既可培養具同理心、友善、合作的國民,又不壓抑資優學生潛力發揮。逐年降低特色招生比率。教育主管機關應針對辦理特色招生之學校、班級進行逐校、逐班審查。同時,批判教育部未能嚴格執行至少 75%的免試入學比率。
2.主張先免試後特色招生:為避免家長擔心抽籤決定入學機會,教育部應要求各區遵守達到75%免試入學比例;接著以「先免試、後特招」作法,避免競逐特色招生名額影響學生與家長情緒。
3.反對會考再做細部分級:會考之目的在於檢測學生學習成效,而非作為升學之依據。教育部擬在預訂的精熟、基礎、待加強三個等級內再區分為各三個等級,總計9個等級,若再加上其它指標之超額比序,將造成比現行基測還複雜的制度設計。非常不當,應予批判。
4.嚴厲譴責基北區部分學校高額保留特色招生的不良示範。
5.要求教育部訂出提高免試就學比率、簡化超額比序項目的期程據以落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