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候選人未定,但助選員包道格已定?
黃帝穎 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2016 年總統大選,由誰代表藍綠陣營出馬角逐大位仍待觀察,但依據中選會在 2008 年及 2012 年包庇外國人包道格的違法助選先例來看,2016 年的助選員之一很可能還是包道格。
外國人不得干預他國內政或選舉,為國際上普遍公認的原則。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50 條、43 條及 96 條也明文規定,政黨或「任何人」不得邀請外國人民接受媒體採訪時為候選人宣傳,違者應罰 50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此為外國人不得干預他國內政或選舉之立法體現。
外國人參與我國選舉的助選活動,有違選罷法規定,且侵犯我國內政選舉的公平性;但遊走法律邊緣而來台助選或站台亮相造勢之外國人,時有所聞;奈於取締及處罰不易,難以遏止,尤其我國選罷法僅止於裁罰「邀請人」而已,沒有處罰該外國人本人之規定。
包道格是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的「前前任」處長,2006 年卸任後仍過度地關切台灣的內政選舉,2008 年、2012 年的總統大選均未缺席。
以 2008 年總統大選為例,當時綠營以事關元首對國家之忠誠度為由,緊咬馬英九的美國綠卡爭議;然而,當時來台觀選的包道格,既無美國國務院官方職權又非移民法專業人士,竟然無憑無據地公開放話表示,如果一年都沒有使用綠卡進入美國的話,綠卡的有效性就有問題,如果是兩三年後,則綠卡可能就沒效了等語。雖與美國移民法律師的專業見解有異,但有了美國在台協會前前任處長的加持,馬英九的綠卡爭議顯然暫時獲得解套。
而 2012 年總統大選,包道格又再度受邀來台觀選,接受中天新聞獨家專訪時表示,「若馬連任北京和華府都會鬆一口氣」,在選前倒數兩天的關鍵時刻,包道格公然「貶綠褒藍」,透過親藍媒體大幅報導、不斷地重播,影響選情深遠。馬總統當選後隔日,隨即於總統府接見包道格,與包來個喜悅大擁抱,互表感激與邀功之情。
事實上,2004 年 3 月 7 日,諾貝爾和平獎得獎人貝蒂.威廉斯女士訪台,在婦女節活動上台與前副總統呂秀蓮共同宣讀「女人宣言」,遭中選會以選罷法不得邀請外國人亮相造勢規定,對主辦者民進黨台北市黨部裁罰五十萬元,但對於挺藍的包道格兩次助選,中選會秉持「辦綠不辦藍」的原則,始終拒絕裁罰。
基此,由外國人包道格在這兩次在我國總統大選所扮演的角色來看,他不僅是選邊站,而且確實對台灣選舉的結果甚有影響力。從而我們可以預見,下一次 2016 年總統大選時,外國人包道格還會「照例」受邀來台?重施故技干預我國內政,為藍營總統候選人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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