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年金改革系列之附件一] 軍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舉例

2013-01-30

建構社會團結模式的年金制度改革系列之附件一

軍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舉例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智庫  2013.1.30

 

一、甲教師於民國85年任職,到105年(改革生效日期)有20年年資,105年之後再服務15年,共計35年年資。

1.  20年:20(年)X本俸X2(改革前給付薪資基礎)X2%(改革前年資給付率)=80%本俸。

2.  15年:15(年)X本俸X1.7(改革後給付薪資基礎)X1.4%(改革後年資給付率)=35.7%本俸。

3.  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但可以選擇一次給付或月退休金,其所得替代率為22.75%本俸。

4.  1+2+3=80%+35.7%+22.75%=138.45%本俸X最高120月平均薪資/在職所得=88.7%毛所得替代率。

5.  但須在退休後補扣繳改革前20年之提撥不足部分(以104年費率與在職同薪級為準),如此一來,所得替代率將再下降部分。

 

二、乙教師於民國100年任職,到105年有5年年資,105年以後再服務30年,共計35年年資。

1.  5年:5(年)X本俸X2(改革前給付薪資基礎)X2%(改革前年資給付率)=20%本俸。

2.  30年:30(年)X本俸X1.7(改革後給付薪資基礎)X1.4%(改革後年資給付率)=71.4%本俸。

3.  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但可以選擇一次給付或月退休金,其所得替代率為22.75%本俸。

4.  1+2+3=20%+71.4%+22.75%=114.15%本俸X最高120月平均薪資/在職所得=73.2%毛所得替代率。

5.  但須在退休後補扣繳改革前5年之提撥不足部分(以104年費率與在職同薪級為準),如此一來,所得替代率將再下降部分。

 

三、丙教師擬於民國106年任職,服務到141年,共計35年年資。

1.  35(年)X本俸X1.7(改革後給付薪資基礎)X1.4%(改革後年資給付率)=83.3%本俸。

2.  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但可以選擇一次給付或月退休金,其所得替代率為22.75%本俸。

3.  1+2=83.3%+22.75%=106.05本俸X最高120月平均薪資/在職所得=67.99%毛所得替代率。

 

說明

1.  以上假設係以任職滿35年之中小學教師為例,若年資未滿35年則所得替代率將比例遞減;若年資滿35年尚未到達領取年金年齡,則可選擇減額年金,每提早一年,減3/100總金額;若繼續服務,則繼續累積採計年資,最高以40年為限。公務人員,情形相似。大專學校教授之本薪替代率也完全一樣,只是和在職毛所得相比,較為低(因其學術研究費占較高比率使然),高階文官或主管職也類似(因主管加給和專業加給合計超過本俸)

2.  形同對95年以後退休、舊年資在20年以下,而選擇領月退的大部分人員的18%優惠存款利息完全廢除,因這類人員光是月退休金已達本俸x1.775%~95%間。

 

 

[系列1] 我們為何要推動社會團結模式的年金改革

 

 

[系列2] 我國年金制度發展的沿革

[系列3] 我國的年金制度有多分歧與複雜

[系列4] 我國的年金體系潛藏多少債務

[系列5] 勞工保險的潛藏債務有多嚴重

[系列6] 職業不同保費分擔就該差很大嗎?

[系列7] 職業不同老年年金保障就該差很大嗎?

[系列8] 我國年金所得替代率為何會超高?

[系列9] 十八趴優惠存款為何必須改革

[系列10] 太早退休會把年金制度拖垮

[系列11] 人口老化加速各國年金改革壓力 

[系列12] 確定提撥制年金是好的選項嗎?

[系列13] 我國年金改革的目標與原則

[系列14] 社會團結模式的年金改革制度設計

[系列15] 軍公教人員年金制度如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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