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年金改革系列之十二] 確定提撥制年金是好的選項嗎?

2013-01-17

建構社會團結模式的年金制度改革系列之十二

確定提撥制年金是好的選項嗎?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智庫  2013.1.17

 

        世界各國討論年年金私有化的第一個選擇就是引進確定提撥制年金(DC)。年金私有化並沒有解決所有問題。首先,並非所有老人都有投資與選擇的能力,也不是所有具投資與選擇能力的老人都保證能從股票市場中獲利。其次,公共年金所產生的降低貧窮率的效果應該被強調,以美國為例,1950年代的老人有高達35%是窮人,到了1970年代老人貧窮率下降到25%1980年代再下滑到16%2003年探低到10%。顯然,社會安全與老人醫療照顧保險給付發揮很大的所得重分配效果,尤其是針對身心障礙者、遺屬與所得偏低的勞工。主張透過集體保障經濟安全的人士,仍然堅持上個世紀所創建的社會安全制度,應該保證在本世紀中仍被繼續維持下去,而且維持普及化與公平性,不應受到經濟榮枯的影響。何況,不論個人儲蓄帳或是個人安全體系雖然節省了年輕世代的社會安全稅,但同時也降低年輕世代年老時的年金保障額度。私有化的解決模式的代價是以少繳稅來換取低年金給付。這也是為何美國的社會安全體系一直未如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者所願走向私有化的主要原因。

        在美國推不動的年金私有化政策,卻在南美洲大行其道。1981年智利勞工與年金部長皮內拉(José Piñera)在軍事獨裁總統皮諾契(Augusto Pinochet)及其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智囊團芝加哥男孩們(Chicago Boys)的支持下,將該國原先的隨收隨付制(PAYG)年金保險改為強制確定提撥(DC)的個人儲蓄帳(mandatory individual accounts, MIA),是為史上曾經被廣泛稱頌的智利模式。接著,玻利維亞(1997)、墨西哥(1997)、薩爾瓦多(1998)先後也關掉其公共年金制度,改為強制提撥的個人儲蓄帳。阿根廷(1994)則將個人儲蓄帳納入第三層年金,成為公私混合制度。哥倫比亞(1993)、秘魯(1993)的工人可以自由選擇公共年金保險或私人年金方案。烏拉圭(1996)則開創了一個兩層制的公私混合年金體系。哥斯大黎加(1995)在其原先的隨收隨付制年金保險之上附加一個強制雇主提撥的個人儲蓄帳制度。然而,由智利模式擴大的拉丁美洲年金私有化模式卻因為涵蓋人口少、所得替代率偏低、個人儲蓄帳管理公司要求經營利潤過高、轉銜行政成本也偏高,以及無法證實會帶來經濟效益等,而被認定為「不成功的改革」,必須「再改革」。智利政府於實施年金改革20年後,改革聲浪再起。終於在2008年另建立一個由稅收支應的最低保證年金,將所得較低的60%人口納入。這無異給強力推動年金私有化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者上了一堂改革不成功的課。

        雖然歐盟在2001年的哥登堡高峰會議(the Gothenburg Summit)已同意各國年金改革應朝向:年金適足性、公共與私人年金的財務永續性,以及年金體系配合社會與個人需求調整等三項原則。但是,歐洲的老人團體(Ageing in Europe, AGE)與關心老人的非政府組織提出他們的優先順序訴求:

    1. 老人有權利獲得不差的年金水準,

    2. 公共年金應隨著物價指數調整,

    3. 保證足夠的年金所得替代率,

    4. 給予女性公平的年金權,

    5. 鼓勵老人延長工作年限。

        很清楚地,歐洲傳統的代間團結的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觀念仍然深植人心,劇烈變革的可能性不高,年金的政治角力依然持續。至於,如何平衡因人口老化帶來的年輕世代的負擔增加,則是各國支持社會安全體制者努力的目標,包括降低所得替代率、延長合格給付年資、延後退休、調高保險費率等。從表18可以看出,大部分工業民主國家仍然以公共所得相關年金為主,加上部分基本年金或最低保證年金,以保障家庭主婦、身心障礙者、所得較低者的老年經濟安全。

 

 

[系列1] 我們為何要推動社會團結模式的年金改革

[系列2] 我國年金制度發展的沿革

[系列3] 我國的年金制度有多分歧與複雜

[系列4] 我國的年金體系潛藏多少債務

[系列5] 勞工保險的潛藏債務有多嚴重

[系列6] 職業不同保費分擔就該差很大嗎?

[系列7] 職業不同老年年金保障就該差很大嗎?

[系列8] 我國年金所得替代率為何會超高?

[系列9] 十八趴優惠存款為何必須改革

[系列10] 太早退休會把年金制度拖垮

[系列11] 人口老化加速各國年金改革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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